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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企业参加国外展会是否有补贴?补贴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8-01-02 17:55    来源:  

    为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国际市场开拓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鼓励吉林省各类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对我省外经贸企业参加国际国内重点展会提供政策支持,经我厅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制定《吉林省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目录》,引导外经贸企业参展。

    全面收集与我省产业相关的国内外重点展会活动,制定形成《吉林省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作为我省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展会的指导性文件,引导企业在参加展会的类型和区域选择上突出优势、合理布局。进一步充分调动企业参展的热情和积极性,鼓励企业通过参加国内外各知名综合型展会或各优势专业展会巩固传统市场客户资源,同时放眼新兴市场,发掘把握潜在机遇和订单。

    2017年制定的《吉林省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目录(2017)》和《2017年重点境内外展会信息手册》包括105个国际、19个国内共计124个展会及其详细信息。此后,每年都将根据有关企业的参展效果和具体诉求,对《目录》中的展会进行动态调整,形成年度版《目录》,作为支持企业参展的主要依据。

    二、加大对我省企业参加重点展会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

    为充分鼓励企业参加各类国内外重点展会,扩大业务范围,促进全省外贸持续发展,我厅将对企业参加《目录》中展会予以如下支持:

    1、展位费支持。凡参加《目录》中的国内外展会,使用第一个标准展位给予全额支持,第二个标准展位减半支持,从第三个标准展位开始按照单个展位费用的三分之一给予支持,其中对国内展会展位费单次支持金额上限不超过3万人民币、国际展会展位费单次支持金额上限不超过10万人民币。对于全年参加多个展会的企业,参加国内展会的展位费总支持金额上限为10万元人民币,参加国际展会的展位费总支持金额上限为30万人民币。

    2、展品运输费用支持。对参加《目录》中的国外展会的展品运输费用,每个展会给予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支持金额;对参加《目录》中的国内展会的展品运输费用,每个展会给予不超过3000元人民币的支持金额;实际费用支出低于相应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持。对同一企业,每年参加国际展会的展品运输费用支持上限不超过30000元人民币,参加国内展会的展品运输费用支持上限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

    3、人员费用支持。对参加《目录》中国外展会的人员费用给予一定支持。原则上对参展人员的机票费用支持额度不超过票面金额的70%;对参展人员的国外生活费用支持标准不超过500元人民币/人/天。每个企业每年最多限申请不超过10人次的参展人员费用的支持。

    三、支持标准及有关要求。

    1、支持对象。

    (一)凡在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我省依法纳税,生产经营中无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进行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的企业法人。

    (二)满足以上条件的企业法人还应具有开拓国际市场意愿并有从事国际市场开拓专门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规划和安排。

    2、支持范围。

    符合本意见规定的企业参加《目录》中任何展会均可申请相关扶持资金。

    3、展位认定标准。

    实际展位数量及价格依据主办方(或第三方中介)提供的展位面积确认函、付给主办方的银行付款单、发票等材料综合认定。标准展位以9平方米界定,对非标的展位,未达9平方米的视同9平方米计算,超过9平方米的以9平米为标准予以折算。

    4、项目申请有关要求。

    企业在申请展位费、展品运输费用及人员费用相关支持项目时,应遵照有关要求提供真实的认购展位合同、展位费付款凭证、参展人员护照及出入境签证记录、有关展品清单、运输单据及发票、展位效果图或展位照片等等与展会相关的材料单据,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具体申报要求请参照国家、省级外经贸资金通知。

    四、优化服务,严格监督。

    1、为确保对开拓国际市场有计划、有积极性的我省企业能充分利用好相关政策,各地统一组织参展的组团单位应简化手续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在选择展会方面为企业提供专业意见和指导。为了与办展当地客户更好的沟通交流、取得最佳参展效果,赴展前各组团单位要对当地的有关法规政策、文化习惯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并对参展企业进行培训答疑。

    2、为对各参展企业实行有效监督、合理评估各展会效果,企业应在申请有关补贴时上报“展会效果考评表”及参展情况报告,梳理总结参展过程、参展效果、客户或订单及其他有关方面的情况。通过对展会的综合评价,将反响较好的展会继续纳入下一年的年度《目录》,效果欠佳的展会将不再纳入下年度的《目录》。

    3、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就本《意见》向有关企业进行宣传解读,确保各项有关政策的落实,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国际市场开拓方面的有关困难。